一、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主席令第4号)
2、《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
3、《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质〔2008〕76号
4、《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苏建法〔2004〕90号
5、《江苏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办法》苏建管质〔2006〕92号
6、《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监督管理的通知》宁建质字〔2014〕390号
(二)、网上申报
1、登陆南京市政监督网(http://www.njszgl.cn/)市政监督系统进行申报,如首次使用系统,建议先阅读《南京市政监管信息系统操作手册》和南京市政监管信息系统操作注意事项,再填报信息。
2、咨询电话:86991698。
(三)、材料要求
序号 | 企业申报材料 | 说明 |
1 | 《南京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申报表》 | 申报表一式2份; 申报表在南京市政监督网 “下载园地”进行下载; |
2 | 产权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3 | 起重机械安装承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4 | 起重机械安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5 | 起重机械安装质量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6 | 起重机械安装质量监督检验合格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注:以上证件原件核对后返还。
(四)、材料递交
1、申报人携带准备齐全的书面材料至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住建委A244窗口进行申报。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起重机械登记备案办理时限为4个工作日。
3、咨询电话:68505244。
(五)、须办理登记的起重机械设备类别
1、塔式起重机
2、门式起重机
3、施工升降机
4、物料提升机
5、整体提升脚手架
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起重机械注销登记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主席令第4号)
2、《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
3、《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质〔2008〕76号
4、《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苏建法〔2004〕90号
5、《江苏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办法》苏建管质〔2006〕92号
6、《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监督管理的通知》宁建质字〔2014〕390号
(二)网上申报
1、登陆南京市政监督网(http://www.njszgl.cn/)市政监督系统进行申报,如首次使用系统,建议先阅读《南京市政监管信息系统操作手册》和南京市政监管信息系统操作注意事项,再填报信息。
2、咨询电话:86991698。
(三)材料要求
序号 | 企业申报材料 | 说明 |
1 | 《南京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注销表》 | 注销登记表一式2份 |
2 | 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牌原件(主牌、副牌) |
|
(四)材料递交
1、申报人携带准备齐全的书面材料至南京市市政服务中心服务受理科进行申报。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起重机械注销登记办理时限为4个工作日。
3、咨询电话:86996682。
相关部门地址及联系方式
序号 | 部门名称 | 处室名称 | 地址 | 联系电话 |
1 | 南京市市政服务中心 | 服务受理科 | 集庆门大街208号(地铁2号线集庆门大街6号出口向西200米) | 86996682 |
2 | 南京市市政服务中心 | 市场监管二科 | 集庆门大街208号(地铁2号线集庆门大街6号出口向西200米) | 86996106 |
3 | 南京市市政服务中心 | 总工办 (系统咨询) | 集庆门大街208号(地铁2号线集庆门大街6号出口向西200米) | 869916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