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按下述流程办理:
一、开通进入“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的用户名。
1、首次申请资质的企业,通过“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申请注册账号,选择“南京市建委市政服务中心”。
所需材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办理地址:
通过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系统提交。
2、有资质企业用原有“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资质管理系统”。
二、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http://58.213.147.230:8089/Jsjzyxyglpt/faces/public/default.jsp)网,点击“企业资质系统”图标,下载安装专用浏览器后进入该系统。(平台使用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与软件公司联系。厅信息中心技术支持群:702315703。)
三、进行人员信息采集
1、身份证信息采集:
企业自行购置身份证阅读器读入系统。
2、资质标准要求需采集的三类人员:
(1)企业的注册建造师;
(2)技术职称人员(含技术负责人);
(3)技术工人。
3、各类信息系统采集:
具体要求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中主要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苏建建管〔2015〕230号)和《关于做好全省建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证书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苏建函教〔2015〕528号)执行,如下:
(1)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和江苏省住建厅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信息采集进江苏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系统(通过专用浏览器进入),信息输入完成上报后需将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送南京市市政服务中心核验;
(2)建造师和安全C类人员信息采集进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进行采集。
四、所需材料
在江苏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系统(通过专用浏览器进入系统)中选用已完成信息采集的相关人员,上传有关申报材料进行资质申报。
五、对受理材料按照审核、公示、补正、报签、公告等流程进行。
六、登录资质管理平台查询审查结论。
七、证书发放
1、非市级许可的资质经市建委审查通过后,报省住建厅及住建部审批,审批完成后由省住建厅和住建部发放证书;
2、首次申请市级审批的资质经市建委审查通过,证书及“市场行为告知书”将以自取或邮递形式发放。
咨询电话:86996612、86996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