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南京达西岩土工程有限公司、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违规行为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6-19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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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市监字〔2020〕11号
各有关单位:
我站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南京达西岩土工程有限公司、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基坑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导致工程出现隐患。
1、南京达西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基坑降水单位):在未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正式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就开展降水作业,且未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经论证的专项方案施工。
2、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基坑设计单位):参与深基坑土方开挖条件验收时,在止水帷幕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同意验收,且未及时提出合理处理方案。
经研究,决定对南京达西岩土工程有限公司、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违规行为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请各单位以此为鉴,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要求,履职尽责,加强深基坑开挖条件验收工作,严格落实危大工程相关管理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南京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