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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事须知
发布时间:2018-12-28 22:17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办理依据: 

  1、《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14]111号) 

  2、《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的通知》建质[2014]154 

  3、《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办质[2013]11号) 

  4、《关于全面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通知》(苏建质安[2017]683号) 

  办事要件: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材料 

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质量安全监管科(57906781)、监督一科(5706711)、监督二科(57906721)、监督三科(57906731)、监督四科(57906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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