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大工程开(完)工报告办事须知
发布时间:2018-12-28 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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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
2、《关于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中实行十项管理制度的通知》(宁市质监字[2018]13号)
办事要件:
1、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报告
2、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完工报告
3、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报告
4、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签到表
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监督一科(5706711)、监督二科(57906721)、监督三科(57906731)、监督四科(57906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