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及复工申请办事须知
发布时间:2018-12-28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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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依据:
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
2、《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89号)
3、《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苏建规字〔2011〕2号)
4、《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建建[2000]151号)
5、《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工作指南〉的通知》(建建质[2000]38号)
二、办事要件:
1、《复工申请报告》
三、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一、二、三、四科受理
联系电话:监督一科(5706711)、监督二科(57906721)、监督三科(57906731)、监督四科(57906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