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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室外排水工程质量专项验收办事须知
发布时间:2018-12-28 22:10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办理依据: 

  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建质[2013]171号) 

  2、《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89号) 

  3、《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苏建规字〔20112号) 

  4、《关于对房屋建筑室外排水设施工程开展质量监督的通知》(宁建质字[2013]175号) 

  办事要件: 

  1、《竣工验收通知书》 

  2、《建筑室外排水工程()单位验收记录》 

  3、工程监督档案等材料 

  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 

质量安全监管科 (57906782监督一科(5706711)、监督二科(57906721)、监督三科(57906731)、监督四科(57906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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