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南京锦路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企业违规行为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6-29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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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市服字〔2021〕8号
各有关单位:
2021年6月10日、11日,我中心核查发现南京锦路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宇和建设有限公司在职称人员备案时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盗用非本单位人员职称证书等行为。
经研究,决定对南京锦路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宇和建设有限公司所涉人员资质重新核定结果不予认定,对其违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
针对上述问题,责令南京锦路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宇和建设有限公司限期整改。各有关单位应以此为诫,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要求,落实资质管理相关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南京市市政服务中心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