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监督网

欢迎访问南京市政监督网,

icon
icon
icon
icon
您的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规范性文件 > 国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建法规〔2019〕6号)

  建法规〔20196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相关证明事项自公布之日起取消。 

  本决定自2019916日起施行。 

    

  附件:1. 取消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目录 

  2. 取消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916 

南京市政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