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止办理项目编码 统一使用项目代码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18〕548号)
宁建建监字〔2018〕54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发改委、住建部等17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制度加强项目代码管理和应用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18〕817号)和《南京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发〔2018〕128号)要求,工程建设项目在办理相关审批事项时使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为唯一代码。请各业务部门调整系统,确保在办理相关业务事项中使用该唯一代码。南京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停止办理16位项目编码。
特此通知。
本通知自2018年12月10日起施行。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