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南京市建筑业统计工作中增加月报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21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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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建筑业企业:
根据市建委要求,现将《关于南京市建筑业统计工作中增加月报事项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17〕19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建筑业统计增加的月报上报工作。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86996613
地址:集庆门大街208号
附件:
1.《关于南京市建筑业统计工作中增加月报事项的通知》
南京市市政管理处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