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天京建筑工程监理事务所不良行为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3-13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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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市监字〔2020〕4号
各有关单位:
我站在监督巡查中发现,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天京建筑工程监理事务所存在以下不良行为:
1、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钢箱梁吊装期间,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栾志强未到岗履职;
2、施工、监理单位在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钢箱梁吊装前,未按照我站要求报备,上报相关控制资料,且该问题多次发生。
经研究,我站责令整改,并决定对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栾志强(职业资格证:00211173);南京天京建筑工程监理事务所及总监理工程师戎怀青(职业资格证:32018293)予以不良行为记录,并通报批评。
请各单位以此为鉴,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要求,规范行为、履职尽责、严守程序,强化危大工程管控力度,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南京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