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违规行为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3-31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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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市监字〔2022〕1号
各有关单位:
我站在监督巡查中发现,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1、施工单位未按防疫要求在工地出入口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查验、测温、登记;
2、施工单位未落实工人上下班由班组长带队往返的防疫要求;
3、施工单位在临边洞口未采用工具式、定型化防护设施;
4、施工单位违规将宿舍与厨房操作间组合建造;
5、监理单位未切实履行监理职责,对施工现场发现的文明施工和安全管理问题未进行书面制止。
经研究,决定对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违规行为予以通报。
针对具体问题,责令限期改正,并要求各单位以此为鉴,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要求,履职尽责,严格落实防疫和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管理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南京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