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苏建函建管[2017]604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缴纳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26 10:10
浏览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各设区市建设局(委)、省建筑行业协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的通知》(国发办[2016]4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精神,掌握各地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进场情况,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报送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缴纳情况的通知》(建办市函[2017]460号)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报送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缴纳情况的通知》,具体内容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