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保证我市市政类《南京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档案》(以下简称《信用档案》)信息准确性、规范性和完整性,进一步做好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工作,我中心拟于近期开展2026年度市政类《信用档案》信息更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更新对象
(一)持有我中心发放的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的《信用档案》的企业。
(二)2026年10月1日(含)以后申请新办并取得《信用档案》的企业无需参加本次信息更新。
(三)在宁无施工项目且自愿不参加信息更新的企业,可在2026年12月31日前,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市场负责人(由企业分管市场的副总及以上人员或外地企业驻宁负责人担任)提交书面申请,经核实后可不参加本次信息更新。
二、信息更新时间
2026年1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三、信息更新申报流程
(一)企业登录“南京市智慧城建综合服务平台”
(https://zhcjfw.njsjw.cn:9071/njjwzhfwpt/frame/pages/login/oauth2login),在“基础信息”中核对“企业信息”,修改需更新的内容并提交核对;企业信息如无变更可不操作。
(二)在“基础信息”中核对“人员信息”,修改需更新的内容并提交核对;离职人员可直接删除,新进人员进行添加并提交核对;人员信息如无变更可不操作。
(三)企业信息和人员信息经系统自动核对完成后,在“建筑市场”→“信用档案”中申请档案信息更新,根据《〈信用档案〉信息更新流程》(见附件)指引,同步基础信息数据,更新承诺书、人员社保等信用档案专属信息后,提交核对。
(四)在“建筑市场”→“信用档案”中申请档案信息更新时,在“基本信息-信用档案专属信息”中确认或变更主营资质。
(五)提交后等待核对,核对通过的企业可于2026年12月20日后在系统内自行打印更新后的《信用档案》。
四、相关要求
(一)企业应重视《信用档案》信息更新工作,市场负责人统筹部署和落实《信用档案》信息更新相关工作。企业联系人应为本单位人员,具体负责办理《信用档案》信息更新。
(二)本次信息更新为线上办理,企业无需现场报送纸质资料。企业应把握时间节点尽早上报,并及时关注系统核对结果。
(三)企业对填报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对在本次信息更新中发现填报信息不真实、不完整的,或经抽查发现实际情况与填报情况不一致的企业,将视具体情况予以处理。
(四)注册地在南京的企业应为所有注册建造师建立信用档案,并按照住建部、省厅要求梳理是否存在违规“挂证”情况,如有此类情况的人员应及时清理。
(五)咨询地址:南京市市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科(南京市建邺区集庆门大街208号202室);咨询电话:86996106、86996105。系统使用中的技术问题请咨询:52718366。
附件:《信用档案》信息更新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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